科 目:土地法專題研究
任課教師:廖義男 教授
題目名稱:土地法規上之制度設計及相關司法判解之評析
一、課程概要:
土地法規為規範土地權利之歸屬、土地管理(包括土地登記及土地稅)、土地利用及土地徵收等事項而建立相當多之制度性規定。該等制度性規定常隨政策演變及執行成效而迭有變革。惟其功能與作用及對相關土地權利人之影響,有無符合憲法保障財產權之意旨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,以及相關司法解釋與裁判對該等制度之闡明是否允當等,仍有待評析與檢討。本課程即以此為目的,擬以下列主題為重點,加以討論:
1. 公地撥用之性質與法律效果規範之評價
2. 照價收買與徵收補償之異同與評價
3. 土地重劃與區段徵收之異同與評價
4. 農地政策與自耕規範之演變及相關判解之評析
5. 耕地承租人之補償規定及相關判解之評析
6. 都市計畫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規範與相關判解之評析
7. 徵收補償之規範與相關判解之評析
8. 土地稅制之變革及相關判解之評析
9. 時效制度與地權限制及登記之規範及相關判解之評析
二、授課方式及成績評量
開學第一個月由老師講授土地法規導論並針對上述主題加以介紹。第二個月以後每週輪流由同學選擇上述主題之一提出報告。字數以一萬五千字左右為原則,應於輪流報告前三天提出並分發給同學。所有參與之同學應於上課前閱讀報告,並於上課時參與討論。成績評量以報告內容及上課之參與程度為準。
三、本學期學分為2學分,可計入研究所公法學組、民商事法學組、經濟法學組、財稅法學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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